[ 呼伦贝尔 ]

全国服务热线:18730853086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技术支持 > 一般玻璃钢消防水池设计规范

全国服务热线

18730853086
技术支持

呼伦贝尔一般玻璃钢消防水池设计规范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4、容量大于10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上一篇:玻璃钢电缆支架为何应用这么广泛?

下一篇:玻璃钢管道如何阻止遇热变形的问题

版权所有:河北昱腾玻璃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南环路     网站备案号:冀ICP备2021004257号-1

18730853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