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玻璃钢水箱安全稳定性
1、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本规范第4.3.8和4.3.9条的规定;
2、高位消防水箱的低有效水位应根据出口管喇叭口和防喷器旋风器的淹没深度确定。使用出口管火炬时,应符合本规范第5.1.13条第5款的规定;旋风器应根据cp确定,防护高度不应小于150mm;
3、高消防水箱的呼吸管和呼吸管应符合本规范第4.3.10条的规定;
4、高消防水箱外壁与建筑物体壁面或其他池壁之间的间隙应满足施工或装配的需要。管道侧面不得小于0.7m;管道的侧面应安装,间隙不合适。小于1.0m,管道外壁与建筑物墙体表面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6m,水箱顶部有人孔,顶面间隙管道顶面和建筑物体底部上方不应小于0.8m;
5、进水管的直径应满足水箱8h充满水的要求,但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应配备液位阀或浮球阀;
6、进水管应连接在溢流水位上方。进水管的低点应高于进水管直径,但小不应小于100mm,大不应大于1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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